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30,证券简称:领湃科技)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锂能”)与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重大诉讼已达成调解。根据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领湃锂能需向原告支付约1300万元货款,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22年5月30日领湃锂能与原告签订的《双层高速涂布机承揽合同》,合同总金额3700万元。截至调解协议签订日,领湃锂能尚欠货款14,769,984元(含质保金)未付。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领湃锂能按12,997,585.92元分三期支付欠款。
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若领湃锂能及领湃科技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将向领湃锂能开具1,772,398.08元金额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双方关于本案的债权债务即告了结。但如果有任一期逾期三日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上述折扣将自动失效,领湃锂能及领湃科技需按原欠款14,769,984元履行支付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此外,调解书还约定,领湃锂能应于收到调解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提交对原告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案号为:(2025)湘0426民初3369号】,并同步提交解除对上述两家公司全部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原告则在领湃方按时支付第一期款项且提交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领湃锂能及领湃科技采取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受理费77,342.46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愿承担。
领湃科技表示,《民事调解书》的调解事项尚需按期履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裁决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涉及金额约76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68%,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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