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奕帆”)近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减持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刘锦成当前持有江南奕帆股份2842.5752万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36.5524%。本次减持计划中,其拟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减持: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万股) | 占扣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 |
|---|---|---|
| 集中竞价 | 不超过77.7672 | 1.0000% |
| 大宗交易 | 不超过155.5344 | 2.0000% |
| 合计 | 不超过233.3016 | 3.0000% |
减持时间窗口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股东持股与承诺情况
作为江南奕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刘锦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多项承诺,包括“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等。公告明确,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刘锦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
江南奕帆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存在不确定性。不过,由于刘锦成持股比例较高(36.5524%),本次减持3%后仍将持有约33.55%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强调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将督促刘锦成在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关注股东减持可能对股价带来的短期影响,理性判断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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