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珠海发布
本次补贴政策优化调整为
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补助,
最高补贴额度可达20万元/台。
详情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全市范围内依法建设、已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电梯状况: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
2.群众意愿:业主更新意愿强烈,已形成统一意见;
3.重点支持:优先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
补贴标准
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
10层(站)-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
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
咨询电话
如需了解详细政策与申报流程,可咨询各区住建部门: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35756;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63565;
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89454;
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62949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
请及时关注本楼栋电梯安全状况,
抓紧政策窗口期,积极参与表决,
尽快就更新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并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以便顺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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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陈颖
部分素材来源于珠海住房城乡建设
编辑/明敏责任编辑/赵思华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