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赖书闻 通讯员符思辰 云兰)据海口海关统计,2025年海口海关监管保税租赁货物货值达49.06亿元,保税租赁货物主要为飞机、航空发动机、船舶等。
近日,“振华30轮”大型起重船在海口海关所属马村港海关的指导下,运用异地委托监管方式顺利完成保税租赁通关手续。
保税租赁是指综合保税区内的租赁企业,以区内保税货物为标的物,向境内区外或境外承租人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核心是利用综保区保税政策与租赁分期付税优势,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振华30轮”总长297.55米,总重14.74万吨,可载重16.52万吨,系海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上海振华重工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所有。由于船体巨大,无法实际进出综合保税区,为保障该船顺利办理海关通关手续,马村港海关积极为企业提供报关及保函备案、保税账册设立、货物申报等全流程贴心服务,并主动与船舶实际进境地海关沟通联系,确保该船在异地通关也能全流程处于海关有效监管中,实现“物账异地、监管同步”。
“‘振华30轮’大型起重船货值较高,税费也不便宜。借助保税租赁政策,我们无需一次性承担巨额税费,而是通过‘分期付租、分期纳税’的方式灵活纳税,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这个纳税方式还是比较新颖的。同时采用异地委托监管的模式也为我们企业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及物流运输成本,我们不用将起重船运入保税区,就能享受保税租赁政策。”企业负责人李天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