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唐静静 张文慧)日前,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的办公室里,犯罪嫌疑人王某手持不起诉决定书,不停地向办案检察官致谢。这场因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困局,在检察机关主导的刑事和解机制推动下,不仅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时代的法治温度。
王某驾驶机动车违规行驶,与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2025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王某因个人疏忽,未在车辆保险到期前及时续保,事故发生时正处于新旧保单衔接的“空窗期”,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理赔。“王某系自首,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起诉虽于法有据,但无法实质性化解矛盾。”办案检察官认为,结案未必能“了事”,遂尝试推动双方开展刑事和解工作。
办案检察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帮助王某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明确告知积极赔偿、获得谅解是法定从轻情节,同时耐心倾听被害人家属的诉求,并告知王某的和解意愿及认罪悔罪表现,逐步消解被害人家属的对立情绪。人民调解员则从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出发,进一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王某家属主动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0月27日,祥符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双方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等规定,法律援助律师结合类似案例现场解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大代表耐心劝说双方,软化对抗情绪。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日前,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2025年以来,祥符区检察院共促成刑事案件和解53件,90%以上集中在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偶发性侵财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所办和解案件无信访上访、无申诉上诉。
上一篇:4秒语音锁定犯罪嫌疑人
下一篇:谎称帮忙“捞人” 骗钱打赏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