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李 林 钱亚英
“感谢老娘舅的耐心疏导,帮我们把这桩烦心事彻底解决了!”近日,在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的调解室里,随着刘某将3200元赔偿款当场支付给黄某,一场历时数月、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的那一刻,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神情。
僵持不下,赔偿争议陷困局
时间回溯到去年9月12日早上,嘉兴市区某路段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了一起碰撞事故。
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马路由东向西行驶,与前方自右向左推行人力三轮车的环卫工人刘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介入调查,经过细致勘查和责任认定,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书明确,黄某驾车时未确保安全通行,刘某步行横过道路时未充分注意安全,双方对此次事故均负同等责任。受伤后的黄某前往嘉兴某医院,经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右下肢损伤,并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
原本简单的事故赔偿事宜,却因双方诉求差异陷入僵局。事故刚发生时,现场交警就曾尝试调解,当时黄某提出由刘某赔偿2000元,但刘某当场拒绝,调解未能成功。后续黄某受伤治疗及休息长达一个多月,产生了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多次与刘某自行协商赔偿问题,最初提出8000元的赔偿诉求。
考虑到双方负同等责任,黄某主动让步,将赔偿金额降至4000元,可刘某仍表示无法接受,双方始终因赔偿金额分歧未能达成一致。随着时间推移,矛盾逐渐积累,原本的小纠纷渐渐变成了困扰彼此的“心头事”。无奈之下,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借助专业调解力量化解纠纷。
融情于法,解开心结促和谐
调解当天,气氛紧张。黄某一方来了4人,包括其律师外甥和亲兄弟,带着相关就医凭证和4000元的赔偿诉求而来;刘某一方也有4人到场,除了本人,还有其所在单位的班组组长、项目经理等。由于刘某系环卫工人,收入不高,赔偿事宜还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
“我最多只能拿出2000元,再多实在承担不起了!”刘某语气急切地说道。
“我受伤看病、休息一个多月,降到4000元已经是底线了,这还是按同等责任算的!”黄某也寸步不让。双方围绕赔偿金额展开激烈拉锯,争执持续了近一个小时。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南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娘舅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难处,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另一方面,结合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双方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同等责任下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标准。为了让双方更清晰地认清利弊,老娘舅还专门帮两人核算了诉讼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等方面,细致分析诉讼流程的繁琐与调解化解纠纷的高效便捷。
针对刘某作为环卫工人的特殊情况,老娘舅主动了解保险事宜。原来人力三轮车并未投保,赔偿需由本人承担。针对刘某的困难,老娘舅积极与到场的单位负责人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协助其向公司领导请示协调;同时,也引导黄某的律师外甥从法律专业角度,向黄某解释合理诉求的边界、诉讼的成本和调解的优势。
在老娘舅的法理阐释、诉讼成本核算和情感疏导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开始理性看待赔偿问题。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老娘舅提出的3200元赔偿方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黄某收到款项后,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不再发生其他任何争议。(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这起纠纷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走司法程序的繁琐。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看似金额不大,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次调解过程中,老娘舅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通过核算诉讼成本引导双方理性抉择,充分整合各方力量,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刚性约束,也体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温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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