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近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黄淦雄、黄铭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未对与三家关联方的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雄塑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黄铭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2023年及2024年,雄塑科技向雄和模具、造峰贸易、德虹贸易三家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5,671.97万元和7,317.37万元。上述三家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或部分营运资金来自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黄淦雄、黄铭雄,二者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因此上述三家供应商为公司关联方。但雄塑科技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黄淦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兼时任董事黄铭雄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广东证监局要求雄塑科技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决定》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与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披露的2023年及2024年公司与三家关联方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2023年采购金额(万元) | 2024年采购金额(万元) |
|---|---|---|
| 广东雄和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2,692.77 | 1,999.09 |
| 佛山市造峰贸易有限公司 | 2,836.47 | 4,911.52 |
| 佛山市德虹贸易有限公司 | 142.73 | 406.76 |
| 合计 | 5,671.97 | 7,3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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