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维教育体系 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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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05: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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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张国元

伴随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已从“单一法律适用者”转向“复合型法治解决方案提供者”。在此背景下,打破传统单一维度的培养模式并构建涵盖知识、能力、价值等多重维度的法学人才培育体系,成为了法学教育改革的应然选择,也成为了回应国家法治建设战略需求、提升法学教育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多维教育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适应法治实践需求”为导向,旨在打破学科壁垒、理论与实践壁垒、校内与校外壁垒,通过多维度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力实现法学人才的全面发展。

知识维度,构建“法学学科+跨学科”立体课程体系。如今法学人才面临日益复杂的实践场景,传统单一化的法学课程体系已难以满足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院校需以法学核心学科为根基,扎实筑牢学生的法理基础、部门法知识与法律规范运用能力,确保学生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逻辑与思维范式。在此基础上打破学科壁垒,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社会发展需求,将经济学、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知识融入课程设计,形成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模块。例如,在经济法课程中融入产业经济学理论,帮助学生基于产业发展规律与市场运行机制理解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逻辑,并推动其掌握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的适用边界。立体课程体系并非简单的跨学科知识叠加,教师也需要通过整合教学案例以及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形成多维度思维框架,使其不仅能够熟练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常规问题,更能凭借跨学科知识储备应对复杂的新型法律挑战。

能力维度,搭建“校内+校外”的多元实训实践平台。法学学科的理论性始终与实践性紧密相连,实践能力的培育更是决定法学人才能否适应社会需求的核心环节。校内,院校需构建一套常态化实训体系,以模拟法庭为核心实训场景,搭配法律诊所、案例研讨室等,形成覆盖场景模拟和实务实操的完整链条。在校外资源拓展层面,院校需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一批高质量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例如,法院基地可提供庭审观摩与顶岗实习的机会,让学生直观了解司法审判的全流程。律师事务所与企业法务部门则可安排学生参与合同起草、纠纷调解、案件代理等真实法律事务,让学生在应对复杂实务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应变能力与专业判断力。通过校内实训夯实基础能力,通过校外实践提升综合素养,形成良性互补,有效填补传统课堂教学与实际法律工作之间的差距,推动法学人才培养重心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向全方位的“能力塑造”转变。

价值维度,融入“法治信仰+职业伦理”的精神引领。法学人才是法治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与推动者,其价值观念与精神追求直接关系着法治事业的发展方向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院校需将法治信仰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例如,在课程教学中深入挖掘法律条文背后的价值内涵,结合中外法治发展历程中的经典案例与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学生深刻理解法治的精神实质,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将法治信仰内化为行为准则与职业追求。同时,在实训中也要强化职业伦理教育,针对律师职业道德、司法人员职业操守等核心培养内容,通过行业伦理研讨、反面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明确法律职业的责任与担当,培育诚信正直、廉洁自律的职业品格,确保法学人才在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能够坚守职业底线,成长为兼具专业素养与人文情怀的合格的法治建设者。

评价维度,建立“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的综合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是保障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传统以考试成绩为核心的单一结果评价模式已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养。学校需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评价惯性,将评价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捕捉学生在学习、实践、价值塑造等各个环节的表现。过程评价应聚焦学生的课堂参与、案例分析报告以及实训实践表现等具体内容,通过课堂观察、作业批阅、实践导师反馈等多种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进展与能力提升过程。结果评价则需兼顾期末考试、毕业论文以及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等阶段性与终结性成果,全面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与综合应用能力。除了常规评价举措,院校还可推出激励性评价策略。例如,从综合评价表现优异的学生中挖掘在深耕专业学习、创新实践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代表,通过校园宣讲、实践带教等形式让先锋模范的榜样力量渗透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引导全体学生以先进为标杆,在对标学习中明确成长方向、激发奋进动力,使评价机制发挥检验质量、反馈改进的功能,更推动法学人才培养形成“评价促提升、榜样带成长”的良性循环。

法学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其素养直接关系着法律实施的效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及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培育高素质法学人才已成为时代赋予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法学院校构建“知识+能力+价值+评价”的四维教育体系,正是回应这一时代需求的实践探索,能够为培养兼具专业法律实务功底和法治精神的法学人才提供有效路径。未来,法学类院校需持续紧跟法治建设的新趋势、新需求,不断优化多维教育体系的内涵与实践路径,推动法学人才培养与国家法治实践同频共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法治中国宏伟目标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人才,注入发展动力。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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