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2025年7月23日18时30分许,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庞寨乡梨园一村村民孙元玉在翻建自建房门楼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物体打击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近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事故现场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村民违法建设,无资质施工队违规施工,村级组织审查把关与巡查制止不力,属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1月,在未获乡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卫辉市庞寨乡梨园一村村民孙元玉,联系施工队负责人孙保铃,口头约定由孙保铃负责翻建房屋施工,并私自开工建设。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明确安全责任、工程质量标准。
2025年7月23日14时,自建房施工承包人、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孙保铃,带领孙某彩、孙某峰、赵某力、孙响某、孙同某、刘某云、庞某利等7人对主房进行地面垫层施工。
17时,完成主房地面垫层施工后,孙保铃离开现场。随后,孙元玉向现场施工人员孙响某要求继续砌筑厕所及门楼顶部的裙墙。孙同某与庞某利砌筑厕所裙墙,赵某力与孙某彩在门楼顶部砌筑西侧裙墙,孙某峰与刘某云在下方拌制砂浆,孙响某在门楼上负责提运砂浆。
18时许,厕所裙墙砌筑完成后,孙同某、庞某利登上门楼顶部进行现浇造型板施工。
18时40分,刘某云向正在现浇造型板东侧悬挑端施工的孙同某、庞某利运送砂浆时,3人同时集中在现浇造型板东侧悬挑部位,造成现浇造型板失稳翻转倾覆掉落,导致3人坠落并被现浇造型板砸压于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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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为:施工过程中,门楼顶板上部放置的现浇造型板,缺乏可靠连接,悬挑端未采取可靠支撑,作业人员在未确认结构稳定性的情况下,3人同时集中于现浇造型板悬挑部位,造成悬挑部位倾覆力矩急剧增大,超过抗倾覆力矩,现浇造型板瞬间失稳发生倾覆,导致3人坠落并遭现浇造型板砸压致死。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二是源头管控不到位,核查与审批机制失效。三是日常监管不力,违建风险隐患失控。四是属地管理不到位,基层执行与领导责任悬空。五是联动统筹监管机制不健全,跨部门协同失效。
处理建议
■ 对事故直接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孙保铃,施工队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卫辉市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孙元玉,事故房屋实际建设者,对事故的发生有重要责任,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新乡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建议由卫辉市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 有关公职人员和单位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建议卫辉市政府向新乡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建议庞寨乡政府和卫辉住建局向卫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