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营商环境是“土”,经营主体是“苗”。自治区党委将今年确定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并提出“四优”要求,旨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土沃促苗壮,进而实现枝繁叶茂。
提标准优举措是前提。“十四五”以来,内蒙古接续实施1.0至4.0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认真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方案、出台“三化”细则“登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望远”,必将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开拓广阔空间。
建机制优服务是重点。服务好不好,企业和群众会用脚来投票。近年来全区大力推行重点企业建档立卡、民营企业帮办代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等机制,构建起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闭环“服务网”。随着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持续扩大,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优化完善,内蒙古“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服务将会不断上新。
强法治优保障是基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公正司法摆正“公平秤”,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力度筑牢“防护栏”,进一步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合规意识划清“边界线”,我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会越来越高,经济发展的活力会愈加充沛。
重守约优预期是关键。一诺千金胜过万千优惠。着力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招商讲坦诚,新官理旧账,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把承诺的条件兑现好,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必然“水涨船高”。通过实打实的努力,让企业在内蒙古办事顺心、投资放心、经营舒心、发展安心,我区的经济发展自然千帆竞发、蒸蒸日上。(正言)
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