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湖北广济药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新制度依据最新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进行了全面更新。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限制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活动或变相改变用途。制度细化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例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改变用途等均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新制度加强了内部监督与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鉴证。此次制度修订体现了湖北广济药业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对募集资金全流程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以保障资金安全与合规使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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