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航城佳苑小区是西安市阎良区保障性住房。2011年,在西安做工程的贾振山承包了航城佳苑13、14号楼的施工,可工程封顶完工后,因欠款问题,双方始终没有完成工程结算,贾振山也未提交手中的工程资料。10年前,13号楼和14号楼陆续开始有居民入住,但直到2025年,他才恍然发现,原来2021年,这2栋楼就已经完成了竣工合格验收,但让他疑惑的是,没有完整的施工资料,2栋楼的建设单位区住建局是如何确定工程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安全的?
【实际施工人】
因开发商没有结算
施工资料未做交接
2009年,贾振山开始做工程。2011年,经朋友介绍,他承接了阎良区航城佳苑小区13、14号楼两栋保障性住房的施工,“这个项目当时也有一些人想做,可一看要垫资就放弃了。我其实有自己的建筑工程公司,但当时谈承包时,要求我用‘陕西鑫龙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施工。”
陕西鑫龙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工程公司)是这两栋保障性住房的施工单位,2011年12月20日,贾振山与宏远工程公司,在西安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房地产)的见证下,签订了施工协议书。
“宏远工程公司和腾飞房地产其实是一个老板,腾飞房地产从阎良区住建局接了项目,由宏远工程公司来施工。”贾振山说。
协议书上显示,这两栋保障性住房是“钢筋剪刀墙结构”,13号楼地上14层,地下1层,14号楼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25584平方米。工程总价4564万余元,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0日。双方约定,贾振山方面垫付工程款至主体结构封顶,封顶后宏远工程公司付给70%的工程款。之后按期完成当月计划进度,再陆续给后面的钱。
“封顶后我们一直在要钱,但宏远工程公司和腾飞房地产总说没钱,拖欠工程款。”贾振山说,按照施工流程,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后,作为实际施工人,他要将所有的施工资料交给宏远工程公司和腾飞房地产,“双方工程结算一直没有做,所以所有的施工资料都没有交接,还都在我的手里。”
已竣工验收合格多年
没有施工资料如何验收?
航城佳苑小区是阎良区知名的保障房片区,小区内有高层,也有多层。小区保安告诉津云记者,目前小区内已有30多栋住宅楼,还有部分新住宅楼正在建设。
记者在现场看到,13号楼和14号楼在小区的靠边位置,两栋楼内有200余户居民。多位居民称,他们是10年前在此买房,2017年前后陆续入住,近几年才拿到了房产证。
在两栋楼的外墙面上,都贴着项目信息牌,写明两栋楼均为保障性住房,竣工日期是2015年7月5日。牌子上,除了标明建设单位是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还标注了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其中施工单位是宏远工程公司。
“刚建完的头几年,我们一直在要工程款,但这几年,我得了癌症,家里经济压力很大,所以2025年,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只好请律师打官司。”贾振山说,“我们给律师介绍情况的时候,律师突然问我们这两栋楼有没有竣工验收,我才发现了问题。”
按照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过程中,需要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且要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施工资料都在我手里,他们怎么审阅验收的?”带着这样的疑问,2025年,贾振山找到建设单位阎良区住建局。“我打电话,住建局说这两栋楼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我去住建局找了之后,他们在2025年4月和11月,两次给腾飞房地产发去了协商函。”
“2018年和2019年,住建局就管腾飞房地产要施工资料,但之前腾飞房地产或者宏远工程公司从来没告诉过我们,也没管我们要过资料。”贾振山说。
【施工单位】
多方未做施工结算
让资料移交陷入死循环
记者在企查查上搜索腾飞房地产和宏远工程公司发现,两家单位目前均存在经营异常,被列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宏远工程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名为“西安华信西部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翟某政,而腾飞房地产的法人代表,也正是翟某政。
今年1月8日,津云记者分别联系了宏远工程公司和腾飞房地产。
宏远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施工资料一直在贾振山个人手中,并未移交给宏远工程公司和腾飞房地产。
腾飞房地产相关负责人也承认施工资料在贾振山处,住建部门多次发函协商的内容就是要施工资料,可目前腾飞房地产与建设单位阎良区住建局、贾振山之间都没有进行工程结算,导致施工资料移交陷入了“死循环”——区住建局未结算,腾飞房地产没有钱给贾振山结算;不结算,贾振山不会移交施工资料,腾飞房地产也无法将施工资料递交区住建局。
竣工验收时,住建部门多次发函催要资料,腾飞房地产是否告知过贾振山?对于该问题,腾飞房地产这名负责人说,当年与贾振山联系的是公司孙总,但孙总已去世,无法核实。
【住建局】
按处理遗留问题要求验收
找过第三方公司安全鉴定
上述2栋居民楼到底何时竣工验收?没有施工资料,作为建设单位的区住建局是否有权利开展竣工验收?又是如何进行竣工验收的?怎样判断竣工验收是否合格呢?
1月8日下午,津云记者联系了阎良区住建局。住建局工作人员说,2021年这两栋楼纳入了西安市住建局处理遗留问题的相关文件中,区住建局根据市住建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竣工验收。该工作人员称,虽然没有拿到施工资料,但是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找了第三方公司进行了安全鉴定。
对于施工资料移交陷入死循环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在2025年9月区住建局、腾飞房地产、宏远工程公司和贾振山曾开过一次多方协调会,会议上区住建局提出让腾飞房地产和宏远工程公司、贾振山先结算,然后递交区住建局审计,“如果有钱的话,住建局就给他们结算;如果没钱的话,住建局就先给他们挂账。”工作人员称,现在腾飞、宏远和贾振山一直没有进行结算,区住建局也一直在催促他们结算。
关于没有施工资料,是否算违规验收,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在按照市住建局的文件具体实施。
【律师】
资料获取受阻非损毁遗失
建设单位无权“强行验收”
对于此事,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波律师称,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完整的施工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定必备条件,无施工资料原则上不得组织验收。
刘波说,当资料获取存在阻碍,而非因损毁遗失时,住建部门可以依据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提供资料;若施工单位拒不配合,住建局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资料交付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待资料齐全且满足其他验收条件后,再依法组织验收,并报上级住建部门备案,以确保流程合规。
“住建部门作为建设单位,在没有施工资料的情况下,没有强行进行竣工验收的权利。”刘波说,无施工资料组织验收,属于违规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责令改正,处建设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处罚。施工资料是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的核心凭证,无资料验收意味着工程质量缺乏有效追溯依据,后续房子若出现地基沉降、墙体渗漏等问题,居民利益可能会受到侵害,作为建设单位的住建部门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