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8日丨中重科技(603135.SH)公布,近期,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简称“子公司”或“中重江苏”)对涉税业务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因双方对税收政策适用条件理解有偏差,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931.96万元。其中中重科技需补缴税款1,705.96万元,滞纳金1,254.26万元;中重江苏需补缴税款821.19万元,滞纳金150.5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该次涉税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已相应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1,755.62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