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6类食品3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蜀山区、新站高新区、包河区、瑶海区、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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