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干警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到城市书房体验无障碍阅读设施改建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围绕辖区近30万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将党建引领融入检察履职,精心打造“‘镜’心尽益”品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筑牢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屏障。
“融”心铸魂,锻造政治与业务双强守护先锋。该支部建立“学、研、带”一体化机制,与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党中央对特定群体保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打造“镜英会”“镜英培玉”等平台,将党的创新理论与保护特定群体的司法实践紧密融合,将多篇高质量调研报告转化为治理良策;发挥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实施“青蓝传承”双导师制,让政治淬炼与专业精进同频共振,为精准司法奠定坚实队伍基础。
“融”通联动,构建协同共治权益保护网络。该支部主动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协同优势,与妇联、残联、民政、教育等单位党组织结对,党员干警汇成一条心、拧成一股绳,通过理论共学、业务同研,打破职能壁垒,打好联动“组合拳”;在重要时间节点,牵头相关部门发起“镜心‘未’你”“守护夕阳红”等主题活动,党员先锋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反家暴、防诈骗等普法宣传80余场,将法治温度送到群众身边;通过支部搭建的常态化对话平台,推动建立残障群体综合保护、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机制,并共建区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合工作站,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体化保护格局。
“融”情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该支部注重在监督办案一线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由“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青年党员”成立专案组。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爱心”护佑未来,创建“镜心‘未’你”子品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同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防火墙”;以“尽心”捍卫芳华,发挥女党员细致敏锐的优势,精准办理涉妇女权益案件,办理的一起强制猥亵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发布的典型案例;以“暖心”陪伴夕阳,依法履职推动辖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通过群众“家门口”的听证,化解家庭积怨,让独居八年的老人安享新居;以“同心”助力无碍,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实地调查,与视障人士结伴体验“扫码点餐”“黑暗出行”,实景式了解特定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难点痛点,推动公园无障碍设施改造,督促相关部门增加信号灯语音提示,以“有爱”行动消除“无碍”障碍,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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