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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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彭溢)依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前,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企业转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补助的通知》,启动2026年度黑龙江省企业转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补助申报工作。
申报奖励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上年度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获得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完成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备案或专利权变更登记,交易双方不存在隶属或关联关系;企业应同省内高校院所签订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合同,且合同未享受过企业技术交易等财政补助(单一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助)。
《通知》要求,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并推荐所辖市县的企业申报,核准核实申报主体信用信息。申报主体应于2026年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word可编辑版报送至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于2026年2月13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及核查申报主体信用信息承诺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