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54,简称:三超新材)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尽管议案获得通过,但中小股东表现出明显分歧,反对票比例高达49.69%。
会议于当日13:30在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66号公司办公楼报告厅召开,由董事曹虎兵主持(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及表决过程经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确认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112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1,73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81%。其中,现场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10,611,651股,占比9.2912%;网络投票股东108人,代表股份1,127,120股,占比0.9869%。
中小股东参与度方面,111名中小股东代表股份1,488,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1,651股;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1,127,120股。
议案表决结果
| 表决意见 | 总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
| 代表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 | 代表股份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 | |
| 同意 | 10,976,651 | 93.5077% | 726,651 | 48.8088% |
| 反对 | 739,820 | 6.3024% | 739,820 | 49.6933% |
| 弃权 | 22,300 | 0.1900% | 22,300 | 1.4979% |
从表决结果看,议案以93.51%的同意率获得通过,但中小股东表决呈现显著分化:同意票占比48.81%,反对票占比49.69%,弃权票占比1.50%。反对票比例略高于同意票,反映出中小股东对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存在较大争议。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丁铮、杨依依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具体内容将作为公司治理重要依据,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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