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6日(信函方式反馈的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
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1024室(邮编:010010)。来信请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mgjytxxaqg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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