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民政微语
殡葬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事项。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殡葬收费、综合监管等服务管理,对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充分彰显了国家在殡葬领域强化公益属性、促进社会公平、促进“逝有所安”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殡葬事业成为重要的公益事业。
一、《条例》充分彰显了公益属性的鲜明导向
此次修订最根本的变化,在于从立法层面明确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写入《条例》总则,确立了“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完善殡葬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的殡葬管理方针,并直接明确了殡葬事业是公益事业的基本属性,为各项具体制度设计奠定了基石。为强化公益属性,《条例》在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严格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殡葬设施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设计,概括来说,可以总结为“服务链条化”“收费清单化”“机构公益化”。
强化基础殡葬服务供给,形成全链条保障格局。《条例》首次在国家法规层面将殡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与非基础项目,提出由国家制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及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逝、殡、葬”重要环节纳入清单,推动基础服务从殡仪向安葬环节延伸,体现出国家对殡葬活动全链条的基础保障。明确国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动态调整,保障全体公民能够公平可及地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各地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殡葬服务基础项目。这一模式构建起完整的全链条殡葬服务框架,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也为各地结合实际“做加法”、提升保障水平预留了政策空间。
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全面实现“收费清单化”。在基础服务项目清单之外,《条例》还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对清单内项目收费依法实行严格管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是充分考虑各地民风民俗、个体情感寄托等因素,满足人民群众的差异化治丧需求。这意味着,无论是基础项目还是非基础项目,都必须确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清单之外不得收费,真正将殡葬服务收费置于阳光之下。
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全面推进“设施公益化”。在服务机构上,《条例》规定,今后新设立的殡葬服务机构均须由政府举办,且为非营利性质,不再新增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这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确保了新增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是从源头上强化行业公益属性的关键举措,对优化行业结构,推动殡葬服务回归民生保障本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健全完善了行业监管的责任体系
殡葬活动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多领域、跨部门。修订后的《条例》,首次在立法层面系统梳理并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构建了以民政部门为行业主管、多部门各司其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推进的监管格局。
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条例》清晰界定了民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同时以列举方式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的具体职责。这种权责的法定化,厘清了各部门责任范围,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特别是明确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做好殡葬相关工作,有利于促进殡葬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提升政策的落地执行效果。
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条例》专设“监督管理”一章,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并加强对殡葬工作的定期督导,推动殡葬监管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通过情况通报和联合执法,能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违规行为的精准执法。
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健康的行业生态离不开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条例》不仅要求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诚信建设,也明确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社会监督,释放出殡葬行业走向开放、透明的积极信号。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可以形成对监管部门工作的有效补充,共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三、《条例》充分宣传引导文明现代的殡葬理念
此次修订的《条例》不仅是一部管理规范,更有利于宣传、教育和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移风易俗的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条例》规定,国家推行不占地或者少占地的安葬方式,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石化、硬化;鼓励和引导生态安葬,公墓应当以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推行墓位和墓碑小型化,并划定一定区域实行生态安葬和骨灰格位安葬等,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殡葬服务管理。
以“文明节俭”为核心,重塑理性丧葬观念。针对铺张攀比等陋习,《条例》倡导“文明节俭”,并将其精神融入服务规范、价格监管和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网络祭扫平台的要求中。其深层用意在于引导公众关注葬礼的精神内涵与情感表达,推动“厚养礼葬”成为社会新风尚。这既是对传统美德的回归,也是对理性、健康殡葬观念的倡导。
以“移风易俗”为动力,破旧立新树立时代新风。《条例》不仅是行为规范,更是一部移风易俗的推进器。《条例》通过对丧事活动公共秩序的规范、对违规丧葬用品的禁止,以及对全社会树立殡葬新风的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开展殡葬移风易俗活动。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邓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