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77,证券简称:吉林碳谷)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林九富")已完成部分股份的解冻工作,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达682.67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13%,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公告显示,本次解冻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冻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据悉,该部分股份此前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及2025年4月9日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涉及执行案号为(2024)辽02执保129号与(2025)辽02执96号。
截至公告披露日,吉林九富仍有2879.95万股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54%,占公司总股本的4.90%。该部分剩余冻结股份同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冻结申请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应案号为(2024)吉0106民初3507号,冻结期限至2027年7月30日止。
| 项目 | 本次解冻股份 | 剩余冻结股份 |
|---|---|---|
| 股份数量(万股) | 682.67 | 2879.95 |
| 占股东持股比例 | 9.13% | 38.54%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6% | 4.90% |
| 股份性质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冻结法院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 冻结到期日 | - | 2027年7月30日 |
吉林碳谷表示,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次股份解冻事项的备查文件包括《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吉林九富出具的《关于公司冻结股份解除冻结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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