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东
春秋时期发生过一件轶事,两位前来朝见的国君为争座次、争尊卑、争面子而当庭争执,若非主人及时劝解,几乎要在宫殿上当着群臣的面失礼动粗。这个故事记载于《左传》,后世《辞源》《辞海》及地方志如《滕县志》均有收录。此外,薛河出土的唐碑也刻有此事的记载。
《左传·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争长。”此事史称“滕薛争长”。周武王灭商后,西周立国,武王之弟周公旦因功受封于鲁(今曲阜一带)。周公旦及其子鲁武公均娶薛国任姓女子为妻。鲁为大国,其南百余里有滕(今滕州市)、薛(今滕州市南部及薛城区、微山县一带)两个小国。滕、薛皆依附于鲁,与鲁世代交好。
鲁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滕侯、薛侯同至鲁国朝见。鲁隐公于殿上设礼接待,薛侯想坐上首,滕侯也想坐上首,二人为席次先后发生激烈争执,互不相让,乃至不顾国君仪范,几欲冲突。薛侯提出理由:薛为周室姻亲,且受封早于滕,故应居上。滕侯反驳道:滕与周室同姓,且任周王卜正之职;薛为异姓,岂能居滕之上?鲁隐公不便直接指责任何一方,便遣大夫羽父上前调解。羽父先劝薛侯:“周谚有云:‘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随后又向滕侯说明应以礼为重,不可失态。薛侯闻劝,心气稍平,亦体谅鲁侯难处,遂退让就下席;滕侯则致歉后,坐了上席。
此事后来传至周都洛邑,周桓王闻之,不悦道:“滕、薛不朝天子而朝鲁。”遂召二君入周。二君心惧,仅遣使代往——滕遣太子,薛遣其伯父。周桓王愈怒,遂降滕侯爵为子,薛侯为伯。爵位既降,政治地位亦随之低落,此事遂成列国间一时笑谈。
滕、薛二君在朝会上公开争长,本意或是欲为国争荣,然盛怒之下竟将周礼抛诸脑后,终成笑柄,反受贬爵之惩。此后,“滕薛争长”成为典故,屡被后人提及。《宋诗钞》中即有句云:“先后筍争滕薛长,东西鸥背晋齐盟。”历代《滕县志》亦皆载此事。
1997年冬,微山县薛河清淤时出土四方唐碑,其开元十四年(726年)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碑文述及当地古迹,均提到此事。开元十四年碑刻有“其地东邻薛国,齐君礼客,却眺滕邦,争长之名”,开元二十五年碑则刻“滕争长之辞史载”。可见至唐代,民间仍传述此事,或许因其间折射出小国在礼制秩序中争取尊严的曲折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