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月6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配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更新和修订,并已进行公开披露。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结合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同时对配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修订内容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相关回复及文件已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报送深交所。
公告同时强调,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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