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发布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敏敏及股东戴冬雅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7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涉及两名股东,分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敏敏及股东戴冬雅,二者为母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两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
| 郑敏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5,666,496 | 1.56% | IPO前取得 |
| 戴冬雅 | 股东 | 5,200,000 | 1.43% | IPO前取得 |
| 合计(一致行动人) | — | 10,866,496 | 2.99% | —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郑敏敏与戴冬雅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
| 郑敏敏 | 不超过1,416,624 | 不超过0.3895%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戴冬雅 | 不超过1,300,000 | 不超过0.3574%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承诺与合规性说明
浙江荣泰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此前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郑敏敏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承诺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戴冬雅作为一致行动人,同样承诺在郑敏敏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25%,并遵守相关锁定期及减持价格要求。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等规定的情形。
风险提示
公告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减持,具体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浙江荣泰表示,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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