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宝泰隆集团未按计划完成股份增持承诺,且在延期后仍未履行。
公告显示,2024年6月21日,宝泰隆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拟在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为2000万股至4000万股。然而,截至2025年6月21日增持期限届满,宝泰隆集团仅增持股份1000.18万股,仅达到计划下限的50%。随后,宝泰隆集团承诺将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但截至2025年12月20日增持计划再次到期,其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仍为1000.18万股,未能完成原定增持计划。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控股股东面向全市场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属于全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宝泰隆集团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且延期后仍未完成,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5.1条、第4.5.2条、第7.7.5条等有关规定。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宝泰隆集团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同时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及其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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