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无人机”)近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对前期披露的股份回购进展信息中的截至日期进行调整。公司表示,因原公告存在信息披露误差,将回购进展统计的截至日期由“2025年11月30日”更正为“2025年12月31日”,其余核心回购数据保持不变。
原公告误差与更正内容
据公告披露,中航无人机于2026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中无人机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经事后核查,公司发现原公告中“截至日期”存在表述错误。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 项目 | 更正前信息 | 更正后信息 |
|---|---|---|
| 截至日期 | 2025年11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累计回购股份 | 1,125,070股 | 1,125,070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1667% | 0.1667% |
| 回购最高价 | 50元/股 | 50元/股 |
| 回购最低价 | 44.96元/股 | 44.96元/股 |
| 支付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 人民币5,228.59万元 | 人民币5,228.59万元 |
公告显示,除上述截至日期调整外,原回购进展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包括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成交价格区间及支付资金总额等)均未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2.507万股,占总股本的0.1667%,回购单价介于44.96元/股至50元/股之间,累计支付资金总额5228.59万元。
公司致歉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对于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中航无人机在公告中深表歉意,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与审核流程,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强调,更正后的《中无人机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更正后)》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更正主要涉及统计截至日期的调整,核心回购数据未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回购计划的整体推进影响有限。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公司后续回购进展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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