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创始人
2026-01-05 0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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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维权) 公告编号:2025-16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及跨越5%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

2、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至此,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545,688,000元受让其中的312,0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占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6.00%,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吉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2月16日,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至表决期限届满,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58)。鉴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5%以上股东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变,致使前述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发生变动。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庄小红女士变更为上海恒涔,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变更为龙吉生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庄小红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展诺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6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已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登记在上述账户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公司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6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投资545,688,000元受让其中的312,0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3、过户完成后,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庄小红女士变更为上海恒涔,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庄小红女士、庄展诺先生变更为龙吉生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中装建设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2月16日,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至表决期限届满,中装建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9)。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03破6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0)。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58)。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装建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中装建设总股本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0.3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89,864,007股股票。转增完成后,中装建设的总股本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的739,864,007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上海恒涔作为产业投资人认购312,000,000股,其他由各财务投资人认购。

2、转增股票中的250,000,000股将用于清偿中装建设债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增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312,000,000股公司股票已由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上海恒涔指定的证券账户,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完成股份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庄小红女士变更为上海恒涔,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变更为龙吉生先生。

三、股东基本情况

在完成转增股份过户至投资人账户后,上海恒涔持有公司3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恒涔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公司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上海恒涔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3)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恒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龙吉生,龙吉生直接持有上海恒涔51.83%股权,为上海恒涔的控股股东;此外,龙吉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恒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恒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上海恒涔38.13%表决权,即龙吉生合计控制上海恒涔89.95%的表决权,为上海恒涔的实际控制人。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与主要数据

上海恒涔成立于2024年11月26日,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和信息咨询服务,除参与本次重整计划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外,尚未实际开展业务,其最近一年及最新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净利润/当年期末净资产*100%。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重整计划》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庄小红女士变更为上海恒涔,公司实际控制人则由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变更为龙吉生先生。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重整投资人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业务竞争力。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风险提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16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涔”)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龙吉生先生收到公司股东庄小红女士出具的《承诺函》,庄小红女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中装建设97,5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后,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2.76%。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自中装建设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登记至上海恒涔名下之日起,承诺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届时所持中装建设97,5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前述权利。

若因承诺人减持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持有中装建设股份数量不足97,500,000股,承诺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剩余全部中装建设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前述权利。若前述减持股份(即,97,500,000股与承诺人届时所持中装建设剩余股份数的差额)受让方为上市公司当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则该等减持股份继续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承诺人应确保受让方出具放弃相应受让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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