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张旭 北京报道
跨境贸易便利化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期间,我国开展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累计出台改革创新举措108项,取得积极成效、得到企业欢迎。
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政策措施。在具体措施方面,会议提出,要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推动绿色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加强口岸联防联控,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
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智库专家洪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从试点走向复制推广,核心是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估的制度型改革范式。12月31日的国常会做出相关部署,标志着贸易便利化正从局部优化迈向全国一体化推进的新阶段。
三亚港集装箱堆场。拍摄:张旭
29项措施,25城试点
2025年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广大企业期盼更多政策指导帮扶。2025年4月,海关总署会同20个部门联合启动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济南、青岛等25个城市开展,为期5个月。政策举措涵盖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领域,包括强化政策供给、促进物流畅通、优化监管模式、推进互联互通、促进降本增效等5方面任务、29项具体措施。
在强化政策供给方面,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探索“药食同源”进口食品便利通关措施,扩大油品储罐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叠加试点,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业务,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优化国际邮轮药械供船服务,优化药品进口管理模式。
在物流方面,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进一步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打造畅通安全的国际公路直达运输通道,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专项行动还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和推进互联互通。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适用范围,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推动绿色贸易创新发展,探索开展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促进跨境电商便利化。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措施落地。
在山东青岛,海关积极推进铁海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新型监管模式。企业在内陆港即可完成货物通关、查验等手续,通过海铁联运班列运输至港口后直接装船,全流程无需换箱、无需重复申报,一张提单通关全程。
广东创新推出粤港澳大湾区“一港通”监管模式,使货物在港口转运的时间由过去的5—7天缩短到2—3天。在口岸开设农产品进口“绿色通道”,泰国、越南这些周边国家的新鲜水果最快7个小时可以抵达广州、30个小时可以抵达北京市场。
洪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从试点走向复制推广,核心并不是简单“政策加法”,而是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评估的制度型改革范式。
一是以企业真实痛点为导向,把通关、物流、监管、信息流放在同一条改革链条上统筹推进。二是以跨部门协同为关键突破,打破单一部门“各管一段”的传统模式。三是以数字化、标准化为底座,将试点中的成熟规则、流程和接口固化为全国通行的制度安排。
洪勇指出,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复制推广,本质上是对“制度成熟性”和“系统协同性”的认可,标志着贸易便利化正从局部优化迈向全国一体化推进的新阶段。
鼓励贸易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绿色贸易和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本次国常会特别提出,要推动绿色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业务。
长期关注跨境电商行业的天使投资人郭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前跨境电商行业面临通关合规成本高、逆向物流效率低、支付退税梗阻、数字基建适配不足等核心痛点,需通过针对性举措系统性破解。
他建议,针对通关合规难题,可推行“预裁定+溯源码”双轨制,提供标准化申报指引与全流程电子溯源服务,降低合规风险;面对逆向物流困境,借鉴试点经验设立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允许符合条件的退货商品保税存储、质检后重新上架,优化退货物流布局;针对支付结算与退税梗阻,扩大贸易融合试点范围,简化小微商户退税流程,依托数字货币桥项目实现跨境资金高效清算。
此外,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数字证书互认机制,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跨境电子合同多边通用,升级“单一窗口”技术接口,推动与主流电商平台直连互通,打通数字贸易全链路堵点。
洪勇表示,面向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业态,贸易便利化改革需要从“传统通关效率提升”转向“全链路制度适配”。
具体来看,需要以物流和通道协同为抓手,深化多式联运、沿海-内陆-沿边协同,解决跨境电商和高附加值产品对时效和稳定性的高要求。在监管模式创新方面,对特殊商品、数字化交付产品、绿色产品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摩擦。
同时需要强化智慧化能力建设和制度接口国际化方向。推进智慧海关、智慧口岸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风险共管、一次申报多方使用。在数据流动、绿色认证、跨境电商规则等方面探索规则对接,为新业态规模化发展提供稳定预期。
洪勇表示,核心目标,是让制度跟得上商业模式变化。
贸易便利化措施提质扩容
围绕跨境贸易便利化,会议还提出,要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
要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深化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加强口岸联防联控,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确保通得快、管得住。
近年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加快打造更加便利化、智能化、国际化的一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例如,广州市通过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每年为企业降低通关物流成本1000万元以上。上海市依托“单一窗口”,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近半数上海外贸小微企业使用这项政策性金融工具。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成石2025年12月22日在国家数据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已累计办理国际结算1272亿美元,融资授信1488亿元人民币,出口信用保险78万份,惠及外贸企业45万家。
多位专家指出,我国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现,一方面是跨境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是跨境贸易便利化。
对于二者的关系,洪勇解释道,贸易自由化强调“放得开”,通过降低关税和准入壁垒扩大开放空间。贸易便利化强调“跑得顺”,通过流程优化、规则透明和监管协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两者相互支撑。
在全球贸易规则碎片化、合规要求上升的背景下,单纯依靠自由化已难以释放开放红利,必须通过高水平的便利化来对冲不确定性、提升可预期性。
“对中国而言,系统推进贸易便利化,有助于把开放优势转化为营商环境优势、制度可信度优势和新业态发展优势,为建设贸易强国提供更加稳固、可持续的制度基础,也为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塑造奠定实践基础。”洪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