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博杰电子”或“公司”)正式发布《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宣布将此前推出的股份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3.22元/股上调至不超过114.16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当日起生效。公告明确,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举旨在应对近期公司股价上涨,保障股份回购计划的顺利实施。
回购方案背景与前期进展
回溯公告信息,珠海博杰电子的股份回购计划始于2025年4月。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该方案设定的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53.3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曾于2025年6月27日进行过一次调整,由53.35元/股下调至53.22元/股。
在回购计划推进过程中,公司已取得一定进展。截至2025年11月30日,珠海博杰电子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0,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期间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达27,224,997.45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且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当时设定的上限,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价格上限调整原因与具体内容
公告指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核心原因是“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为避免因价格限制导致回购计划无法继续推进,公司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新的回购价格上限确定为114.1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项目 | 调整前情况 | 调整后情况 |
|---|---|---|
| 回购价格上限 | 不超过53.22元/股 | 不超过114.16元/股 |
| 生效时间 | - | 2026年1月5日 |
| 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 3000万元-5000万元 | 3000万元-5000万元(不变) |
| 按新上限测算股数区间 | - | 86.49万股-104.00万股 |
从回购规模测算来看,按照调整后的价格上限114.16元/股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预计为864,856股至1,040,0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至0.65%。公司强调,具体回购数量将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调整影响与后续安排
对于本次价格上限调整的影响,珠海博杰电子表示,此举是公司结合市场变化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保障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从已实施的回购进展来看,公司已使用资金约2722.50万元,距离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尚有约277.50万元的空间,距离上限5000万元则有较大余量。随着价格上限的上调,公司在剩余回购期限内将具备更灵活的操作空间,可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情况继续实施回购。
公告同时提示,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数据来源: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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