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安在线
2025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
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现将2025年第四批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1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一、亳州市谯城区查处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拖欠劳动报酬案
包伟洲,身份证号码:340223********1134;
李美健,身份证号码:340223********0511;
张守田,身份证号码:340223********1113。
2024年12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中丞时代天辰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在挂靠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资质承接中丞时代天辰项目总承包工程期间,共计拖欠4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916.32万元。
2025年1月12日,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逾期未履行。2025年3月26日,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5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对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5年11月3日,包伟洲、李美健、张守田三人将拖欠的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
二、蚌埠市经开区查处怀远县华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怀远县华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2PU6X46P,地址:安徽省怀远县兰桥乡中郢村5组130号,法定代表人:李连亮。
2024年6月14日,蚌埠市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接到投诉,反映蚌埠万创智慧冷链物流园一期4#综合楼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2024年6月20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该项目分包单位怀远县华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5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47.46万元。
2024年9月13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依法向怀远县华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5年1月6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该案移送至经开区公安分局侦办。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要求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清偿。2025年1月25日,项目总承包单位动用项目剩余尾款支付劳动报酬30.35万元。2025年7月,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申请蚌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2025年12月9日,经过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蚌山区人民法院和经开区公安分局积极协调,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怀远县华旭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剩余的17.11万元劳动报酬足额支付。
三、五河县人社局查处陈兵拖欠劳动报酬案
陈兵,身份证号码:51132********6039。
2024年8月30日,五河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五河县碧桂园一期二标段抹灰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2024年12月3日,五河县人社局依法对该项目实际负责人陈兵立案调查。经查,陈兵拖欠3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46.9万元。
2024年12月6日,五河县人社局依法向陈兵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陈兵逾期未履行。2025年1月3日,五河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五河县公安局侦办。2025年1月19日,五河县公安局立案侦办。2025年2月2日,五河县人社局利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代发劳动报酬10.38万元。2025年2月15日,陈兵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025年2月至11月,陈兵分4次筹集资金36.52万元转入五河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账户。目前,被拖欠的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
四、芜湖市鸠江区查处芜湖晟榕装修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芜湖晟榕装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DTAR451H,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红星美凯龙(无为全球家具生活广场店),法定代表人:平志龙。
2024年11月4日,鸠江区人社局接投诉,反映芜湖晟榕装修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芜湖晟榕装修有限公司在承包鸠江区二坝镇鸿运广场旅途酒店装修工程期间,拖欠1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6.06万元。
2024年12月6日,鸠江区人社局与无为市人社局联合前往该单位注册地,通过张贴形式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责令其于七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平志龙未在规定期限内配合询问调查,鸠江区人社局后续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其核实情况,均未得到回应。2025年1月3日,鸠江区人社局再次与无为市人社局联合前往该单位注册地,通过张贴形式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收到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足额支付所拖欠劳动报酬,该单位逾期未履行。鸠江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于 2025年1月10日立案。2025 年2月15日,平志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司法机关审理,平志龙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25年11月,鸠江区人社局做出行政处理,待应诉期满后,被拖欠的劳动报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池州市贵池区查处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8PBEF24N;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红庄村大桥组13号,法定代表人:桂美娟,实际控制人:刘韦。
2025年6月,贵池区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共拖欠1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24.4万元。
2025年6月14日,贵池区人社局依法向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18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该公司逾期未履行,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韦拒不配合调查。2025年8月8日,贵池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8月16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对该案件立案侦查。2025年10月24日,池州市秀晴服饰有限公司将拖欠的劳动报酬足额支付完毕。
:安徽省人社厅
编辑:毛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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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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