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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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夺冠赠车引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不兑现夺冠送车承诺球队能否维权#】#赞助商承诺湘超夺冠就送车算数吗#岁末年初,“永州队湘超夺冠,赞助商承诺赠车未兑现”的消息,引发关注。早在2025年8月,一赞助商为激励队员,曾公开承诺表示,“永州队夺冠就给每位队员奖励一台车”。此后,其又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多次重申这一承诺。然而12月27日永州队夺冠后,该赞助商并未立即现身兑现承诺,其账号内容也于12月30日全部清空,引发争议。《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付昭华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承诺算数,但可依法撤销,一般无需担责。本事件中,赞助商的公开承诺,有明确的赠与对象、标的和生效条件,完全符合民法典中附生效条件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因此,该承诺在永州队夺冠时合同生效,赞助商应当赠与车辆。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赞助商在将车辆所有权转移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在该情况下就可以不再履约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即便承诺未兑现,球队也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若其“夺冠赠车”承诺的核心目的是“借球队热度提升品牌曝光度、引流销售”,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本事件中,相关赞助商在赛前反复重申承诺,主观上具有一定借“湘超夺冠”的热度为旗下汽车品牌引流的商业推广目的,让包括潜在购车消费者在内的公众形成“企业有实力、讲诚信”的认知,进而可能影响消费决策;且球队夺冠后清空账号,客观上形成“承诺与实际行为不符”的反差,可能让消费者对其企业信誉及汽车品牌产生误解,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可能面临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此提醒相关企业,从长远发展角度看,企业还是当以诚信为重,积极履行承诺,不能把信誉当儿戏。(作者 刘丹 视频 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