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国4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新址正式启用,另有11个国家气象观测站调整为国家基本气象站。自此,全国国家基本气象站数量由2169个增加为2180个,有人值守国家气象观测站由46个减少到35个。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包括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气象观测站三类。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气象业务发展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原址已无法满足探测标准。聚焦改善气象探测环境,中国气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经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并结合地方业务发展需求,对部分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站址进行调整。
前期,云南勐腊等2个国家基准气候站、河北东光等34个国家基本气象站、浙江永嘉等8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完成了新址观测设施建设、土地手续办理和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这4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在新址开展业务工作。新启用的观测站主要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9个省份。
此外,浙江永嘉等11个国家气象观测站通过迁站、整治超高树木等方式改善了气象探测环境,符合国家基本气象站关于探测环境和业务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中国气象局批复同意其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
(作者:李悦 责任编辑: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