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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维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财联社12月31日电,中恒电气(002364.SZ)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送达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人朱国锭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朱国锭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