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12月31日电,12月31日,南京中院对中证投服中心提起的金通灵(维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先行判决上市公司对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对金通灵以外的时任董监高、中介机构等25名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本案判决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落实新“国九条”要求,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震慑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又一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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