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近期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据披露,东方集团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44万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从37.22%降至36.85%。
减持计划背景
回溯至2025年11月19日,易事特曾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东方集团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88.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限为2296.17万股(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1.00%),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限为4592.33万股(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2.00%)。
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根据东方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具体减持数据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比例 |
|---|---|---|---|---|---|---|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 | 8,694,390 | 0.3734% | 0.3786% |
(注:公告未披露本次减持具体均价)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事特股份8.55亿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7.2242%;减持完成后,其持股数量降至8.46亿股,持股比例相应调整为36.8455%。权益变动幅度达0.3787个百分点,触及1%整数倍的披露标准。
具体来看,本次减持后,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从7.39亿股降至7.30亿股,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从32.18%降至31.80%。
后续影响
公告指出,东方集团本次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后续东方集团仍可能在剩余期限内继续实施减持。
易事特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东方集团后续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留意公司后续公告以获取最新进展。
(数据来源: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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