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峡导报】;
男子在闲鱼售卖仿冒泡泡玛特
原告索赔6万余元
法院判了
闲鱼卖家售仿冒泡泡玛特
原告索赔6万余元,法院判了
近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一起涉泡泡玛特IP的著作权侵权案,一闲鱼卖家因售卖仿冒Dimoo手办被判侵权赔偿。
POPMART泡泡玛特是经营潮玩产品的知名潮流文化娱乐品牌,推出了众多粉丝喜爱的潮玩产品,如LABUBU系列、Molly系列等,广受消费者追捧。其中,顶着标志性“云朵头”的小男孩“DimooWorld系列”,是无数潮玩爱好者的心头好。M公司(化名)作为“DimooWorld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发现市民小林(化名)在闲鱼上开设店铺,专门售卖和Dimoo长得很像的手办,且店铺页面展示了多个该系列作品的图片和视频。
M公司认为,小林并未获得公司授权,其销售行为侵害了公司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遂将小林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6万余元。庭审中,小林辩称自己有正当职业,在闲鱼平台上卖手办仅为兼职,目的是减轻一点经济压力,且是M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要采购,诱导他囤了100多只玩偶,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未经权利人许可,也未支付相应报酬,擅自在其经营的闲鱼店铺中销售与泡泡玛特“DimooWorld系列”美术作品形象相近的仿制玩偶,该行为已侵害原告享有的发行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考虑到该系列具有较高的知名度,M公司在取证过程中存在的引诱行为,以及小林只是闲鱼零星出售的小卖家等因素,最终,法院适用法定赔偿,一审判决要求小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9000元。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