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调整前转股价格:62.4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1.89元/股
● 华锐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1月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同时进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将于2026年1月7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自2026年1月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起由每股人民币62.49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1.89元。计算过程为: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62.49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60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代入公式计算:P1=62.49-0.60=61.89元/股。
综上,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2.49元/股调整为61.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1月8日开始生效。华锐转债自2025年12月30日停止转股,2026年1月8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56,140,920.60元(含税)调整为56,141,007.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处于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增加,公司总股本由93,568,201股增加至93,568,345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93,568,2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140,920.6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锐转债”处于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增加,公司总股本由93,568,201股增加至93,568,345股。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5年12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华锐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根据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3,568,3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141,007.00元(含税)。利润分配具体情况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12月19日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3,568,3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141,007.0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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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4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4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6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有关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华锐精密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电子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5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1.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1月8日开始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锐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1.24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七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华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锐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2号文同意注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号文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华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2.49元/股。
“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5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自2023年11月3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2.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2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1.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11月2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1.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5年6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4.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自2025年11月2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2.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华锐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锐转债”的赎回条款为: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不低于“华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1.24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七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华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锐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华锐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邮箱:zqb@huareal.com.cn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