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子公司签订20年瓦斯发电合同 年用电成本有望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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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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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今日综合报道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下称"天力煤化")与镇雄县伊莱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伊莱科新能源")正式签订《瓦斯发电项目合同》,双方将合作开发天力煤化下属昌能煤矿的瓦斯资源化利用项目,合同有效期长达20年。

合同核心内容解析

根据公告披露,此次合作采用"甲方供瓦斯、乙方投资运营"的模式。天力煤化负责提供瓦斯抽采资源及建设场地,伊莱科新能源则全额承担发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成本。合作期间,伊莱科新能源需将所发电量优先供应昌能煤矿,富余电量可并入南方电网。

在收益分配方面,合同约定了双重结算机制: - 伊莱科新能源向昌能煤矿供电价格为0.47元/度(含增值税) - 每发一度电需支付天力煤化0.1元(含增值税)作为瓦斯资源使用费

结算项目 标准 备注
供电价格 0.47元/度(含增值税) 实行市场电价浮动制
瓦斯资源使用费 0.1元/度(含增值税) 按实际发电量计算
补贴分配 总额净额的70% 仅限中央及云南省煤层气补贴

合同特别约定,天力煤化将享有中央及云南省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不含电力补贴)总额净额的70%分配权益。该合作期限长达20年,期满后伊莱科新能源拥有优先续签权。

战略价值与风险提示

天原股份表示,该合同的签订将加速推进昌能煤矿瓦斯整合治理工作,通过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据测算,项目投产后可显著降低煤矿用电成本,同时通过获取政府补贴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告强调,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对手方伊莱科新能源注册资本200万元,具备独立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但公司同时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煤矿整合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对当期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此次瓦斯发电项目的合作,是天原股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能源梯级利用实现降本增效,为高耗能企业探索循环经济模式提供了有益参考。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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