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于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雨润”)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被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泗阳规划局”)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暂计5292.66万元。公司已于12月29日收到泗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
公告显示,泗阳规划局在起诉书中指出,其与泗阳雨润于2010年10月1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泗阳雨润应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宗地建设项目,若未按约定日期竣工,每延期一日需按土地出让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因泗阳雨润宗地建设项目十余年未竣工,泗阳规划局据此提出诉讼请求。
泗阳规划局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一是判令泗阳雨润支付暂计5292.66万元违约金;二是要求自2025年11月12日至实际竣工之日,以1303.93万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三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泗阳雨润承担。
中央商场表示,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该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诉讼请求内容 | 具体说明 |
|---|---|
| 违约金(暂计) | 52,926,599.90元 |
| 后续违约金计算方式 | 以13,039,32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2日至实际竣工之日按日千分之一计算 |
| 其他费用承担 |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泗阳雨润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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