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创始人
2025-12-30 0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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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69 证券简称:双欣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1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主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485号)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双欣环保”,证券代码为“001369”。本次公开发行的28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01,029,38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5年12月3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价格6.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1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8.75倍(截至2025年12月16日(T-3日)),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62倍(截至2025年12月16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03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注2:2025年1-6月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05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一)2025年1-9月经审阅财务数据及经营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736号)。2025年1-9月,公司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资产总额为668,367.01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16.90%,负债总额为158,173.86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44.86%。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小幅增长,经营业绩企稳回升。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66,798.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407.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8,366.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52%。

(二)2025年度盈利预测说明

公司以经审计的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业务经营情况为基础,并在综合考虑2025年度经营计划、当前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以及各项假设条件的前提下,编制了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84号)。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825.25万元,较上年增长6.66%;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2,498.01万元,较上年增长0.76%;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2,522.30万元,较上年增长0.74%;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9,57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15%。

公司预测2025年的盈利情况与2024年相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在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推动聚合环保助剂、PVB树脂等新开发的高附加值产品的产能建设与商业化进程,相关产品产销规模显著提升,带动相应产品收入、毛利实现增长。公司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较2024年有所上升,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相对较强,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石、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下游应用于建材、造纸、纺织、化工、汽车、包装、光电、医药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且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报告期内,公司聚乙烯醇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相对稳定,但产品价格受原料价格及供需关系的影响存在周期性波动。公司电石产品具有大宗化学品特征,上游煤炭、电力等基础原料、能源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将直接影响电石的成本及价格;下游氯碱工业、精细化工等领域受经济周期影响,将一定程度向上传导至电石行业市场需求与价格。2022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市场需求与价格相比于前期高点有所回落,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波动导致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产品下游需求放缓或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上游原料供应紧缺、价格上升而公司无法实现成本的有效转移,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中,聚乙烯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品种,电石由于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过无序建设和产能过剩的情形,国家当前对电石行业实行总量控制。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分别于2004年、2007年和2014年先后三次颁布、修订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逐步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列为限制类产业,并将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开放式电石炉、内燃式电石炉列为淘汰类产业,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电石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区重点行业存量企业能效情况的公示》,双欣化学电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限额标准的先进值水平、重点领域能效水平的标杆水平,因此发行人电石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参照鼓励类管理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但在产业政策对电石行业整体有所限制的背景下,如果后续国家对能效标杆水平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而发行人电石业务无法达标,或相关产业政策对电石行业提出新的限制要求,或对公司其他产品出台限制政策,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所处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受到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公司现阶段环保排放和能源消耗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但在国家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化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如果未来主管部门制定限制性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发行人无法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能源消费双控政策风险

公司电石、聚乙烯醇生产中对电力、煤炭等能源消耗量较大,公司控股股东双欣化工为内蒙古自治区“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提出“先行确定2021年全区能耗双控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能耗总量增速控制在1.9%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下降4%以上”。由于上述政策于2021年上半年出台,“十四五”期间后续走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未来能耗双控政策执行力度在现有基础之上持续加强,使得公司能源消费总量受到大幅限制,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现有产能及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受到制约,致使发行人产销量下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4、限电政策风险

2021年下半年以来,限电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多个地区、行业的公司因供电限制使得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在内蒙古当地限电政策影响下,发行人电石业务经营主体双欣化学的电力供应受到一定限制,受此影响,发行人2021年电石产量、产能利用率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再受到限电政策的明显影响,但相关政策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未来限电政策在目前针对双欣化学执行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或限制对象扩展到双欣环保,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释放受到制约,致使发行人相关产品的产销量下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5、电价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对蒙西地区大工业企业电价优惠、推进电力交易市场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相关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用电采购价格具备一定成本优势。该等政策系基于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优势、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针等因素制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电价分别为0.42元/度、0.34元/度、0.32元/度和0.35元/度。未来若由于地区产业经济状况变化、国家或地区政策调整使得发行人适用的优惠电价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用电成本明显上升,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电石-聚乙烯醇产业链处于行业周期高位,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高,带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相比于上一年同期大幅增长。2022年下半年以来,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相比于前期高位回落,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25%,净利润同比下降30.89%。随着主要产品价格趋于止跌企稳,2024年发行人经营业绩降幅已明显收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85%,净利润同比下降6.58%。2025年1-6月,发行人聚合环保助剂等新开发产品产销规模提升,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1%,净利润同比增长1.87%,经营业绩小幅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企稳,但受行业景气度、产品市场价格、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未来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若发行人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提高但无法传导至下游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因新建产能增长较快,下游需求逐步放缓导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回落,或新开发产品投产进度或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则将对发行人的收入、利润等业绩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国家对能耗管控和污染排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如果未来相关政策管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可能导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受限或生产成本大幅提升。上述相关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或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下,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乃至亏损的风险。

(三)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55,223.34万元、236,861.37万元、262,826.26万元和250,274.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6%、47.24%、45.97%和40.14%,占比较高,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厂房和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等固定资产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良好。此外,公司在建项目“工业尾气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DMC配套年产3万吨锂电池EMC/DEC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拟于2025年第四季度建成并转入固定资产。若未来生产经营环境、现有主营业务产品或拟投产DMC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经营风险

1、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污染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仍不能完全排除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发生突发环保事故,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逐步收紧,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化工企业,促进践行绿色生产、环保措施完善的企业的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环保投入成本,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聚乙烯醇、电石等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对设备安全性及人工操作适当性要求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固有的危险性,如果因公司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则可能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压降计划实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公司主要产品中聚乙烯醇属于“高污染产品”、电石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发行人已制定相关“双高”产品压降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双高”产品的生产,增加下游高附加值非“双高”产品产销量占比,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公司未来不再新增“双高”产品产能,目前在建拟建项目均不属于“双高”产品。

公司“双高”产品压降计划的实施将导致公司主要产品聚乙烯醇、电石产品产量、销量下降,若公司非“双高”新产品投放情况不及预期,或高附加值产品技术开发进展不及预期,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立信会计师对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84号)。公司预测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825.25万元,较上年增长6.66%;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2,498.01万元,较上年增长0.76%;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2,522.30万元,较上年增长0.74%;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9,574.08万元,较上年增长2.15%。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管理层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及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谨慎使用。

上述风险因素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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