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江股份”,股票代码:600684)近日发布收购报告书,其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江实业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珠江实业集团对珠江股份的持股比例将由31.10%提升至46.83%,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告,珠江实业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为252,613,56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2.92元,总认购金额为73,763.16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珠江股份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旨在降低上市公司对借款资金的依赖,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负债水平,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增持股份,珠江实业集团将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珠江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由于珠江实业集团已承诺本次认购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经上市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收购前后珠江实业集团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 项目 | 收购前 | 收购后 | 变动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265,409,503 | 518,023,063 | 增加252,613,560 |
| 持股比例 | 31.10% | 46.83% | 增加15.73个百分点 |
珠江实业集团表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资产和业务、变更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等计划。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收购完成后,珠江股份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资产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性,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珠江实业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之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及《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之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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