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孝感大悟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提供的证据照片右下角竟带有AI水印,这引起了法官的警觉,并依法予以训诫。在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这个司法案件像是一记警钟,敲响了人们对司法诚信与技术伦理的深刻反思。当AI的使用超越了提升效率的范畴,被滥用于篡改事实时,我们不得不正视,技术进步若脱离道德与法律的约束,就会成为破坏公平正义的利器。
“AI证据”的出现,是近年来AIGC被滥用的一个缩影。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普及,图像、语音、文本的深度伪造技术已日趋成熟,普通人亦可轻易制造出极具迷惑性的“伪证”,伪造聊天记录、生成虚假合同、模拟签名笔迹,技术门槛的降低使得作假成本大幅下降,这给传统证据审查机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过去依赖肉眼比对、经验判断的审查方式,在高度逼真的AI产物面前显得捉襟见肘。倘若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与制度机制,未来的司法裁判或将陷入“真假难辨”的困境。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试图借助AI生成虚假材料来打赢官司,这个行为是个人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对诉讼诚信原则的公然践踏。值得庆幸的是,法官凭借专业素养和细致审查,及时发现端倪,守住了真相的底线,体现了基层司法机关在应对新型违法手段中的敏锐洞察力。
AI技术本身无善恶之分,但使用方式有善恶之分。当前,部分人将AI视为“捷径”,“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造假”,企图蒙混过关或实现私利最大化,这种思维正在悄然腐蚀社会的诚信根。遏制AI伪造行为,不能仅靠事后追责而应该贯穿司法审判的始终。前期的举证阶段提升对AI生成内容的识别水平,立法层面也应尽快填补空白,针对深度合成技术制定专门规范,明确使用边界与法律责任。在技术与制度双管齐下的同时,全社会还需要共同培育尊重事实、敬畏法律的技术伦理观,让技术创新服务于公平正义,而非成为规避责任的“隐身衣”。
无论技术如何演进,真相不容篡改、诚信不可动摇。唯有坚守这一信念,才能确保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在变革浪潮中守护住那份最珍贵的司法公正。
(吴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