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3,59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回购资金总额274.74万元(不含银行同期利息)。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14名激励对象主要因离职、工作调动、退休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具体来看:
上述四类情形合计涉及回购注销股数73,591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一定比例。
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历年权益分派情况,本次回购价格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两类进行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2.3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32.40元/股。经2022年至2025年半年度多次权益分派(包括现金分红及送股)调整后: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747,435.25元(不含银行同期利息),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程序合规性及后续安排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公告出具日,扬农化工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具体来看,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随后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后续,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减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扬农化工本次回购注销严格遵循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市场人士表示,此举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激励对象与公司利益深度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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