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为儿维权九年,终于拿到工伤认定书
创始人
2025-12-29 08:04:10
0

  每周一一早,谈某安顿好两个年幼的孩子和两位老人后,便会骑着摩托车去离家50多公里的公司上班,周末休息时再回来照顾一家老小。生活不富裕,但平静而幸福。

  直到2016年9月26日一个普通的周一清早,31岁的谈某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但他出门后没多久,家人就收到了噩耗——谈某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失控发生事故,当场死亡。此后,谈某家人四处奔走为其维权。

  这是一起由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工伤认定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令当地人社局作出认定谈某伤亡事故属于工伤的决定。

  记者持续跟进该案办理,先后采访了谈某家人、代理律师、办案检察官等,了解这一纸决定背后长达9年的行政争议。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申请工伤屡屡被驳

  谈某生前系湖北省某市某科技公司员工。事发当天,他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上班途中,行驶至高速公路某处时,车轮驶入应急车道路面沉降区域,车辆底部与沉降区域边缘剐碰致车辆失控向右侧翻摔倒。

  “事故太突然了,一辆货车从左边快车道向慢车道变道,这辆摩托车在慢车道往应急车道偏,轧上了路面沉降区,一下就翻了,摩托车跟人飞了起来,人当场就不行了。”事故目击者回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对于这起单方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在排除谈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因素后,于2016年12月7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谈某操作与此次交通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事发路段应急车道内的沉降区域与事故发生亦有一定因果关系。

  谈某父亲老谈处理完谈某后事后,于2017年向某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谈某伤亡事故为工伤。

  人社局认为,谈某因驾驶摩托车事故死亡,有关部门结论性文书无他人应负该事故大部分以上责任的结论,不能认定为谈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其工伤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条件,不予认定。

  老谈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某市政府认为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符合法规规定。

  2018年9月,老谈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亦认为谈某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其后,老谈又先后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

  “再审法院提审时,我们以为会有转机。但判决出来后,对这个维权多年的老人和失去顶梁柱的家庭而言,几乎是绝望性的打击。”该案代理律师、湖北瀛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慧说,谈某早年离异,离世时女儿7岁,儿子仅5岁。谈某去世没多久,有个孩子又检查出基因病,生活无法自理,只能靠年迈的爷爷奶奶照料,一家人靠微薄的低保和补助艰难度日。

  “能否认定谈某死亡属于工伤,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关系到这个特殊困难家庭的希望。”据郭慧介绍,考虑到谈某一家的境况,律所免除了老谈的代理费用。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合理说法。”于是,老谈和家人来到检察院争取最后一道法律救济程序——2023年11月16日,向湖北省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案件迎来重大转机

  这份来自七旬老人的监督申请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关注。

  湖北省检察院依托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合市区两级检察院扎实开展调查核实,多次走访监督申请人、相关行政机关,明确监督申请人法律诉求,以及谈某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全面审查行政行为与审判活动。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全面搜集、检索近年来“两高”以及其他地区发布的工伤认定领域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并重点参考了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5号)“李某诉湖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监督案”。

  据介绍,李某与谈某均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只有交通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明。李某案中,最高检认为,法院认定李某系下班途中受伤,案涉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举证责任由李某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最高检依法抗诉并被最高法采纳,案件获改判。

  “充分的调查核实以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提升了监督精准性与办案质效。”湖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孙治介绍说,湖北省检察院审查认为,谈某交通事故因客观原因无法查明具体主要责任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人社部门负有认定工伤和对相关事实调查核实的责任。该案中,有关部门结论性文书无法明确谈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形,人社部门直接作出不予工伤的认定,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4年6月的一天,检察官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老谈一家持续多年的苦闷——湖北省检察院已提请最高检抗诉。

  “案件即将启动更高层次的法律监督程序,这对几乎要放弃的一家人来说,是这几年从未有过的、真实而强大的希望信号,意味着案件有了从‘山穷水尽’转向‘柳暗花明’的可能。”郭慧既感到意外,又为之震动。

  那天,老谈一夜没合眼,脑海里回想着这些年的奔波,同时心里也在打鼓:“最高检可在北京啊,能管这事儿吗?万一再不行,那真没办法了……”

  检法合力化解争议,将“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贯彻到底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收到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后,迅速成立办案组,经审阅案卷,调阅道路交通事故案卷,与湖北省检察院办案人沟通,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明晰了争议焦点。

  据最高检行政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张立新介绍,老谈提供了交通管理部门给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完成了证明此次事故的基本举证义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若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谈某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应属证据不足,其举证不力后果不应转嫁由受伤职工承担。

  “交通管理部门对谈某交通事故调查得很清楚,摩托车驶入应急车道和路面塌陷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这个事实为我们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很好的事实支撑。”张立新说,谈某驾驶摩托车驶入应急车道与路面塌陷哪一个是主要原因,在穷尽调查手段仍没有办法查清楚的情况下,应当准确把握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精神,按照有利于职工的原则认定工伤。

  2024年12月,最高检依法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25年6月19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判决,判决认为最高检抗诉意见正确。谈某系因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某市人社局应限期作出认定谈某伤亡事故为工伤的决定。

  一个月后,老谈拿到了一家人等了9年的工伤认定书,他捧着看了一遍又一遍。

  检察官回访时,老谈提前做了两面锦旗,一面送给了湖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另一面则交到了最高检检察官的手里。他特意叮嘱:“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家希望,请务必要把我们的感激带到北京,带到最高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而每一个劳动行政争议案件背后,都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与希望。”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行政检察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既“铁面”纠错,又“暖心”解难,积极回应老百姓急难愁盼,依法化解劳动行政争议,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劳动者的奋斗之路,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