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子公司补缴2159.68万元税款及滞纳金 公司将依规追偿
创始人
2025-12-28 17:29:17
0

山东金城医药(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33,简称“金城医药”)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金城金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榄都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榄都药业”)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159.6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关于此次补缴款项的责任承担,金城医药表示,依据2019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第9.19条约定:“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况外,目标公司及金城金素遵守有关税务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纳税款,如在股权交割日之前有欠缴而被税务机关追缴和处罚的,则由乙方向目标公司及金城金素承担被追缴部分的金额、滞纳金和罚款等所有损失。”公司将根据该约定向协议乙方进行追偿。

若上述款项无法全额追回,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993.13万元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金城医药同时强调,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