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2025年12月25日,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标志着我国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新阶段。
作为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下发布的首项具体准则,《气候准则》为“双碳”目标从国家战略向企业实践转化提供了关键制度支撑。此前,2024年11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发布,《气候准则》成为该体系下首个落地的具体主题准则,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在业界看来,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稳步推进,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气候准则》的发布,不仅能为企业提供清晰、系统的披露框架,也能为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构建统一、可比的信息基础,是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建设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气候准则》在制定目的、披露目标、体例结构、相关术语概念及基本技术要求上与《基本准则》保持了高度一致,对于信息质量、重要性原则、一般披露要求和相关术语概念等不再重复规定。
在制度设计方面,《气候准则》实现了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的有机统一。
安永大中华区可持续发展报告与鉴证服务主管合伙人刘国华认为,《气候准则》延续了《基本准则》中与国际主流披露体系一致的四大核心支柱——治理、战略、风险与机遇管理和指标与目标。这一结构也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相一致,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气候披露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以及信息的可比性与可理解性。
在实施路径上,《气候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采取企业自愿实施模式。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的渐进策略,逐步实现从上市公司到非上市公司、从大型企业到中小企业、从定性要求到定量要求、从自愿披露到强制披露的扩展。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准则的发布强化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供给,通过构建透明可靠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资本精准流向低碳项目,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制度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气候准则》作为一项披露准则,其影响并不仅限于信息披露。“《气候准则》要求企业将气候变化因素系统性地纳入企业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对企业而言,其要求披露的不仅仅是一个结果,更多是包括治理、决策和风险管控等‘过程信息’,目的是倒逼企业提升不同部门的协同能力以及价值链管理水平。”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分析。
为精准评估《气候准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25年7—9月,财政部开展了《气候准则》模拟披露测试工作,组织40家企业按照《气候准则》要求,编制针对气候议题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促进准则的完善与优化。
业界普遍认为,作为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的核心领域,《气候准则》的落地不仅为企业气候信息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更将为后续环境、社会等细分领域准则制定积累经验,将推动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向纵深发展,助力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展现中国担当。
(编辑:朱会珊 审核:朱紫云 校对:燕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