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不能止于一纸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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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08: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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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笔者近日注意到,某地生态环境部门向企业致信,系统列举了其应履行的八大类法律义务;某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发布《致全市重型车车主的一封信》,详细列出了7项严禁行为及五大违规情形。此类文书内容翔实、初衷良好,旨在高效普法、划清红线、明晰权责。

然而,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是,当此类告知性文书日趋普遍,若过度依赖甚至满足于此,将信件印发简单等同于工作完成,就可能让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实效打折扣。仔细阅读这些文书,其共性特点是重禁令列举而轻路径指引。以重型车治理为例,信函中明确严禁拆除尾气净化装置等,警示作用强。但对大多数愿意守法却缺乏专业知识的车主而言,可能更需要了解如何简单判断车辆后处理装置是否正常,正规尿素溶液如何选购等。如果止步于严禁做什么,而缺少如何正确做的指引,就会削弱其主动合规的能力。

笔者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隐蔽性、动态性、突发性,决定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战场必须在一线。无论是治污设施的运行工况,还是车辆尾气排放的实际状态,其真实信息都深藏在车间里、运输线上和数据流中。例如,近期某地在组织开展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检查时发现,有的企业为吊装操作方便,擅自拆除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这一案例恰恰说明,此类刻意违规或源于无知的做法,难以仅凭一纸文书就能及时发现和遏制。因此,要让每一份必要的文书都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起点,而非履职的终点。对此,还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要变单向告知为双向服务。发文是开始,而非结束。应同步建立便捷的咨询反馈渠道。例如,针对重型车治理设立技术答疑平台;针对重点排污单位组织行业培训,将法条要求转化为分行业、分场景的合规操作指引,切实将服务落实到位。

二要变笼统禁令为精准指导。在明确禁止项的同时,努力提供操作指南。例如,在告知重型车车主严禁非法改装后,可配套发布图文并茂的《柴油车后处理系统合规自查简易指南》;针对重点排污单位,可分行业提供隐患排查流程图和管理清单,实现有针对性地指导。

三要变“文来文往”为闭环监管。坚决杜绝一发了之的惰性思维,必须将文书要点有机融入后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路检路查、在线监测核查等日常监管。通过规范检查或结合举报投诉不定时的现场检查,验证要求落实情况,严查弄虚作假。同时,将生态环境执法服务中收集到的普遍性难题,作为优化政策与措施的宝贵依据,切实形成发布、解读、检查、反馈、优化环环相扣的生态环境治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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