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7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本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张云、王峰先生自2025年4月3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蒋鹤磊、张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本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成飞先生自2025年5月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经本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周代希先生自2025年6月25日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委派杨斌先生、成飞先生、尤文杰先生、张云先生、王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彭卫东先生、杨勤法先生、赵子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赵子夜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郭晔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变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按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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