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张锦河
据证监会网站12月26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长药)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1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长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同日,*ST长药(300391,股价1.47元,市值5.15亿元)公告,公司因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且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2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不停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还公告称,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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