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中辉期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00020930W)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指出,经查,中辉期货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互联网营销合规管控不到位,居间管理存在不足,为其他公司提供场地和人员支持,以及为其他公司招揽客户提供便利。
上海监管局认为,上述情形反映出中辉期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严重不足,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这些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中辉期货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三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自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
期间,中辉期货应当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并在暂停期间届满前向上海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通过,且上海监管局依法解除上述措施后,该公司方可重新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
公告同时明确,如果中辉期货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