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6日|证监会公告,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二、你公司在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业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上一篇:飞龙股份:公司在服务器液冷领域已与HP项目、台达等40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下一篇:副中心商业大喜